清康熙时,隶属广西泗城府。
雍正五年(1727年)置永丰州治于今县境石屯。
嘉庆三年(1798年)更名贞丰州,州治移至今贞丰县珉谷镇。
1940年,设望谟县,以“王母”之谐音得名,属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。
1952年,兴义专区设立,望谟县划归兴义专区。
1956年4月,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1958年,将紫云县部分并入望谟县。
1961年,又将并入部分划归紫云县。
1965年,根据国务院批复,兴义专区恢复,望谟县回归兴义专区,同年,改设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。
1981年,撤销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,恢复望谟县,隶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