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设青山远地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,治所设在九庄。
明崇祯三年(1630年),青山长官司改为于襄千户所,治所驻九庄,建成城池一座。
清康照二十六年(1687年),九庄属修文县信顺里,建县后属西区治地,下设10保。
1931年,改保为10乡镇。
解放后,建九庄区,又称三区,区政府驻九庄街,辖九庄镇、西山乡、流长乡。
1951年2月,西山、流长2乡划归黑神庙区,水阳区所属邻文乡划属九庄区,第七保(鹿窝)划归九庄区,同时保改行政村。
1952年4月,邻文乡划属底寨区。
1953年,行政村合并为13乡镇。
1956年3月,南桥、新寨、猫场、何家洞、龙家冲,木杉、石明,青岗寨8乡刘归九庄区,同时,南桥、新寨、猫场合并为猫场乡;木杉、青岗寨。
石确合并为石明乡;龙家冲并入何家洞乡,西陇并入鹿窝乡;青坪。
陇头并入九庄镇。
1957年4月,柏茂,纸房并入竹花乡,桐梓乡并入鸡场乡。
调整后,九庄区辖9乡镇。
1958年9月,堰坪乡并入竹花乡,九庄区乡镇合并为8公社。
11月,8公社合并为2个,九庄公社下辖九庄、鸡场、鹿窝、新杨、竹花5个管理区,石明公社下辖石明、猫场、何家洞3管理区;次月,九庄区改为九庄公社,辖8管理区。
1961年3月,撒销管理区、恢复区公所建制。
1965年7月,鸡场并入九庄公社,九庄区为7公社。
1984年3月,撒销公社,恢复乡建制。
5月,设九庄镇(乡级镇)。
1991年12月,撒销九庄区,新杨乡划入鹿窝乡;将石明乡、猫场乡、何家酮乡划归石明乡管辖;竹花乡、九庄乡、九庄镇(乡级镇)合并为九庄镇。
新组建九庄镇辖25行政村,1居民委员会,下设228村民组.5居民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