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时属夜郎国。
秦代开始置吏,属象郡。
西汉属牂牁郡。
蜀汉建兴三年(225),诸葛亮率军平定南中后,始建汉兴县,属兴古郡。
东晋、南北朝改名南兴县。
隋属南宁州总管府。
唐设附唐,属盘州治,系戎州都督府所辖之羁糜州。
南诏时属乌蛮于矢部。
宋属自杞国。
元属云南行省普安路总管府。
明洪武年间在县境内置黄坪、布雄、捧鲊3营,属普安军民府12营长官司,置左、右千户所,属四川布政司。
永乐年间隶贵州行省。
清朝雍正五年(1727)改土归流,普安州在黄草坝设州判一员治理。
清嘉庆三年三月初七日(1798年4月22日),建置兴义县,属兴义府,添巡检一员分治捧鲊。
清嘉庆十四年(1809)改普安直隶州。
清嘉庆十六年(1811)重属兴义府。
1913年属贵西道。
1923年直属省。
1935年撤销捧鲊分县并入兴义县。
1950年3月17日,兴义县人民政府成立,属兴仁专区。
1952年12月,兴仁专区机关迁兴义县。
1952年12月4日,兴义专区成立,兴义县属兴义专区。
1956年7月8日,兴义专区撤销,兴义县属安顺专区。
1965年,兴义专区恢复,兴义县改属兴义专区。
1982年,撤销兴义专区,成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,兴义县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1987年11月6日,兴义县撤县建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