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全县区划为57个乡镇时,该自然村寨隶属于鲁屯石板沟乡;1956年,该自然村寨仍隶属于鲁屯乡;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,将鲁屯乡划分为两个管理区(鲁屯、石沟板),该自然村寨属于鲁屯人民公社;1961年,将鲁屯、石沟板管理区合并为鲁屯人民公社,该自然村寨隶属于鲁屯公社。
1994年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调查后,该自然村寨隶属于鲁屯镇鲁屯村;2007年9月,根据《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鲁屯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兴府﹝2007﹞116号文件,将鲁屯村调整为鲁屯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