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属贵州等处蛮夷长官司,明代属新贵县北上里。
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,属贵筑县北上里。
民国4年划入修文县,属南区八保。
民国21年,区以下废保建制,置乡(镇),属第四区(原南区)桃源乡。
民国24年,废乡(镇),置联保乡,属沿河联保。
民国31年,推行新县制,撤销区和联保,复置乡(镇),属沿河乡。
民国36年沿河乡改为桃源乡。
1949年解放后,属修文县扎佐区桃源乡。
1952年,属桃源乡。
1953年,属双木乡。
1954年,属修文县第二区(扎佐)桃源乡。
1958年,人民公社化,村境建大木生产队,属飞跃人民公社桃源管理区。
1959年,属扎佐人民公社桃源管理区。
1961年,原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,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,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,隶属扎佐区。
1984年,政社分设,原公社改为乡,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。
1992年撤区并乡后,并入新建的六屯乡。
2013年依据修府函〔2013〕228号批复文件,将原大木村、小木村、全心村合并为大木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