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初属城关区绍周乡管辖,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火烘人民公社纳容管理区江纳大队,1963年属火花区纳容公社江纳大队,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,1966年根据国务院(65)国议字33号文件,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,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,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火花区纳容公社江纳大队,1984年撤社建乡时,为纳容乡江纳村村民委员会,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,为火花乡江纳村村民委员会。
2016年2月撤乡建镇,隶属于火花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