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初属城关区绍周乡管辖,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紫松人民公社新民管理区摆纳大队,1963年属松山区新民公社摆纳大队,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,1966年根据国务院(65)国议字33号文件,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,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,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新民公社摆纳大队,1984年撤社建乡时,为新民乡摆纳村村民委员会,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,为松山镇摆纳村村民委员会,2016年1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〔2016〕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,设置松山街道,属松山街道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