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,属营县。
唐代,属带水县。
唐末至明后期,属播州。
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年),设遵义县,镇境属通平里、乐安里。
清宣统三年(1911年),分属东二区和东三区。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,属虾子区。
1958年,虾子、新舟2区合并为虾子基层公社。
1992年,原虾子镇及宝合、乐安、南坪、兰生4村建新的虾子镇。
1994年10月,青山片区由喇叭镇划入。
2013年7月,遵义县(今播州区)虾子、三渡、永乐三镇划新蒲新区托管。
2016年4月5日,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》(黔府呈〔2015〕31号)作出批复,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、虾子镇、三渡镇、永乐镇、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。
2016年—2019年,虾子镇不变,由新蒲新区托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