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 : 贵州省 > 遵义市 > 新蒲新区 > 新舟镇

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历史沿革

[移动版]

唐末至明万历二十八年(1600年),属播州杨氏土官世袭领地。

次年,属遵义县东乡乐安里。

清雍正六年(1728年),随府县改隶贵州省。

民国二年(1913年),属东三上区、东三下区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始设新舟镇,属第五区。

1955年,改称新舟区。

1958年,与虾子区合并为虾子基层公社。

1992年,复为新舟镇。

2009年5月4日,遵义县(今播州区)划出新舟镇,挂牌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委工作委员会、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托管。

2012年8月,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,设立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,新舟镇由托管。

2016年4月5日,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》(黔府呈〔2015〕31号)作出批复,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、虾子镇、三渡镇、永乐镇、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。

2016年—2019年,新舟镇不变,由新蒲新区托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