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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昌江县叉河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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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时期归昌化县大村峒。

民国三年(1914年),归昌江县。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划归白沙县第四区。

1952年,归属东方县(时称小县)第二区。

1958年10月,东方县撤区并乡设立叉河公社。

1958年10月,昌感、东方、白沙3个县合并为东方县(时称大县),叉河并入石碌公社。

1959年5月,石碌公社析置石碌、叉河、七差3个公社。

同年东方县(大县)人民政府驻叉河。

1961年5月,复置昌江县归属昌江县,同时将叉河公社析置叉河、十月田2个公社。

1983年,改为叉河区。

1987年,撤销区改为叉河镇。

2002年7月,乡镇行政区划调整,将原保平乡的红阳村划归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