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为昌化县南罗半图。
民国(1914年),归昌江县。
1949年12月,昌江、感恩2个县合并为昌感县,并成立海尾区,即昌二区。
1956年,昌感县重新并乡。
1958年10月,设立海尾公社。
1958年12月,昌感、东方、白沙3个县合并为东方县(时称大县,海尾),归属东方县。
1961年5月,复置昌江县,海尾隶属昌江县。
同年8月,海尾公社分析海尾、南罗2个公社。
1983年,改称海尾镇区。
1987年,改称海尾镇。
2002年7月,南罗镇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