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 : 海南省 > 乐东县 > 佛罗镇

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历史沿革

[移动版]

元明清时期,属崖州。

民国初期至1950年前,佛罗村有一南北走向的崖感两县界线。

县界线向上通田野、嫔榔园、白井村,向下经过昌厚村到海岸,成一直线。

县界东部村庄均属崖县五区管辖,县界西部村庄均属昌感县管辖。

1950年后,取消村中的县界线,佛罗村统为昌感县管辖。

1958年10月,该镇现所辖地区划归乐东县管辖。

当时该地区少部分属洪流公社管辖,大部分属尖峰公社管辖。

1959年下半年,从尖峰公社划出成立佛罗公社。

1983年,改为佛罗区公所。

1987年,改为佛罗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