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至1950年4月,甲子镇属琼山县第五区。
1950年5月,属琼山第二区。
1957年,甲子乡、长昌乡、文昌乡、新昌乡合并为甲子大乡。
1958年9月,并入三门坡公社。
1959年7月,分社后属谭文公社。
1961年3月,从谭文公社再分出成立甲子公社。
1983年3月,撤社建区,设甲子区公所。
1987年3月,改称甲子镇,隶属琼山县管辖。
1994年1月,琼山撤县设市,隶属琼山市管辖。
2002年7月15日,新民乡与甲子镇合并,设立甲子镇。
2002年10月16日,撤销琼山市,设立海口市琼山区,甲子镇隶属琼山区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