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村位于藁城南部20公里处,为梅花镇人民政府、梅花镇工商所、梅花镇地税所、梅花镇卫生院等机关所在地,东临赵金村,西临南刘村,南邻赵县,北邻东庄村,藁梅路南北纵穿,衡井线东西横跨,交通便利,位置优越。
梅花村有着悠久的历史,据明嘉靖十三年成书的《藁城县志》记载,汉光武帝刘秀的女儿:刘礼刘,在此地长期居住,人称“梅花公主”,此地一方之人,咸受其益。后公主没,葬于村东,俗称梅花公主坟。该村以公主之名,命之曰梅花,示不忘也,梅花村据此得名。1937年10月12日至15日,日本侵略者占领梅花后,对村民展开血腥屠杀,制造了震惊中外的“梅花惨案”,1958年,党和政府在梅花村惨案原址上修建了“梅花惨案纪念馆”,1992年,“梅花惨案纪念馆”被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定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2015年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、遗址名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