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代属孤竹国。
秦代属辽西郡。
西汉属幽州右北平郡。
三国时为曹魏辽西郡海阳县。
隋代属右北平郡卢龙县。
唐代属河北道平州。
宋代为契丹辖地,契丹置滦州后一直属滦州。
辽代为滦州石城所辖。
元代属义丰县。
明初并入滦州。
清沿明制,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屯社,建警区,区境大部分属第十区,少数在一、二区。
1913年,滦州改为滦县。
1949年,划归唐山市,设第七、八、九、十区。
1950年,第七、八、九、十区合并为新的第七区。
1951年12月,建第七区人民政府,区境第一次有了整体行政建置。
1955年3月,第七区改名东矿区。
1995年5月,东矿区更名为古冶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