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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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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县历史悠久,旧石器时代即有人类繁衍生息,尧、舜时称冀州、幽州地,夏朝复称冀州。

商、周及春秋时期为孤竹地,战国时期属燕,秦、汉属右北平郡,魏、晋、南北朝时为辽西郡之海阳县。

隋属卢龙,唐属石城、马城二县地。

辽天赞二年(923)设滦州。

历经金、元、明、清诸代,1912年滦州仍属直隶省永平府。

1913年裁撤府州,滦州改称滦县。

1948年11月29日,县城解放,1949年3月26日,滦西县并入滦县,1954年6月,滦南县并入滦县,1958年11月21日,滦县划入唐山市为滦州区,1959年6月23日复建滦县,1983年,实行市管县制,滦县隶属于唐山市,2018年7月,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撤销滦县,设立县级滦州市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