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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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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为晋地。

战国初属中山国,后赵灭中山,遂属赵。

秦属恒山郡。

西汉取蒲邑、番吾二名置蒲吾县。

隋开皇十六年(596),析置房县,治今平山镇,以境内房山(今王母观山)得名,属恒山郡,后属井州、恒州。

义宁初于此置房山郡。

唐武德元年(618),房山郡改名岳州(又名西平州)。

天宝十五载(756),房山县更名平山县。

后历属平山郡、恒州、镇州。

元属真定路。

明属真定府。

清初属真定府。

雍正元年(1723),真定府改为正定府,辖平山县。

1913年,平山县隶范阳道。

1914年,范阳道改名保定道,属之。

1928年,废道,直属河北省。

1937年,属河北省第十二督察区。

1937年7月,属晋察冀边区冀西区,同年秋,划归冀西三专区。

1940年上半年,属冀西五专区;8月,以平山、井陉、获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建屏县,与平山县同属冀西五专区。

1942年2月,归北岳区第五专区。

1944年6月,属北岳区第四专区。

1944年7月,划属冀晋区。

1945年,属冀普区第四专区。

1946年4月,属冀晋区第三专区。

1947年6月,划归冀晋区第四专区;同年11月,划属北岳区第四专区。

1949年8月,划归河北省石家庄专区。

1958年12月,撤销建屏县,并入平山县,属石家庄专区。

1960年,属石家庄市。

1961年,复属石家庄专区。

1967年,属石家庄地区。

1984年8月,平山县所辖黄壁庄乡、马山乡划归获鹿县,牛城乡划归灵寿县。

1993年,属石家庄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