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2月,入选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名单。
2021年11月,容城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(区)。
2021年10月,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河北省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(区、市)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容城县人口数量为27.32万人,位列雄安新区各县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,位列河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29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880位。
2021年1月,容城县位列河北省168个县市区面积排行榜第144位。
2020年12月,容城县入选河北省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。
2020年6月,容城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(晋察冀片区)。
2020年4月,容城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名单。
2019年1月,第二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公布,容城县榜上有名。
2017年12月,荣获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。
2015年3月,容城县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