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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唐山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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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、汉属右北平郡、辽西郡。

三国魏、晋属北平郡、辽西郡。

北魏因之。

隋属渔阳郡、北平郡。

唐属蓟州、平州。

辽属析津府和平州。

金属蓟州和滦州。

元、明因之。

清属直隶省永平府和遵化直隶州。

1925与1928年在滦县唐山镇曾两次设唐山市,但均未确定市界。

1938年1月再度建市,以驻地为名。

1949年8月划归河北省,今属县为唐山专区辖。

1958年降为县级市,属唐山专区。

同年12月滦县、丰润县部分地区并入。

1960年复升省辖市,并辖原唐山专区所属迁安、昌黎、乐亭、玉田、遵化、滦县、丰润县及秦皇岛、汉沽市。

1961年恢复唐山专区,复为专区辖。

1978年改为省辖市。

1983年唐山地区撤销,成今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