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邢台县境,在春秋时期先为邢国之域,邢灭属卫,后为晋地。
战国时为赵国辖地。
秦代在此置信都县,属邯郸郡(《秦集史》。
“秦兼天下,于此置信都县,属钜鹿郡。
按:谭其骧《界址考》,此县亦当属邯郸郡”)。
秦末,刘、项相争,项羽占赵,立张耳为常山王,治信都,并改信都为襄国。
汉高帝四年(前203年)又改置襄国县,故城在今邢台市南百泉村(《顺德府志》载:“古城在府城南百泉村,遗址尚存”),属冀州赵国(景帝三年〔前155年〕,国废改为邯郸郡;景帝五年〔前153年〕,复封赵国)。
东汉时,襄国县先为冀州赵国(初为赵郡,建武五年封为国),建安十七年(212年)改隶冀州魏郡。
三国、魏时,襄国县更隶冀州广平郡(黄初二年〔221年〕,析魏郡置)。
晋代,襄国县属司州广平郡,后省入任县。
北魏太和二十年(496年)析任县地复置襄国县,并迁治今邢台市,初属司州广平郡,孝昌三年(527年)改隶北广平郡。
北齐时废易阳县(今邯郸市永年区[24])并入襄国县,还隶广平郡(北广平郡废)。
北周时,析襄国县地复置易阳县,襄国县改隶襄国郡(周置、治在襄国县)。
隋代,襄国县初为襄国郡治、领;开皇三年(583年)废郡,改隶洺州,并于九年(589年)更名为龙冈县;开皇十六年(596年)置邢州,治、辖龙冈县;大业三年(607年)罢州,复隶襄国郡。
唐代,龙冈县为河北道邢州治、领(天宝元年〔742年〕罢州为钜鹿郡,至德二年〔757年〕废郡复为邢州)。
于武德元年(618年)析龙冈、内丘两县地置青山县(今内邱县),武德五年(622年)即废。
五代时,龙冈县继为邢州治、辖。
宋时,龙冈县初属河北路邢州;宣和二年(1120年)龙冈县更名邢台县,改隶河北西路信德府;金时,于天会七年(1129年)降信德府为邢州,仍属河北西路,继领邢台县。
元代,邢台县初为真定路邢州治、领;中统三年(1262年)升邢州为顺德府,世祖至二年(1265年)又改为顺德路,一直辖邢台县。
明代,邢台县属京师顺德府。
清时,为直隶省顺德府。
民国初,邢台县属直隶省冀南道(后改称大名道),民国十七年(1928年)直隶于河北省,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初划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邢台县城为日寇占据,其辖域属太行区。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创立晋冀鲁豫边区,辖太行区。
邢台县分为邢西、邢东两县,均属太行区之六专区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邢西、邢东两县合并为邢台县,仍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六专区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,于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10月边区调整行政区划,邢台县改隶太行区一专区;同年12月,邢台县又分为邢西、邢东两县,其县城(今邢台市)设为邢台市,同属太行区一专区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5月,晋冀鲁豫边区再次调整行政区划,邢西、邢东合并为邢台县,属大行区一专区,邢台市为太行区直辖。
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9月,建立华北行政区,邢台县即随太行区一专区归属。
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6月,邢台县解放。
同年8月1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,太行区即行撤销,邢台县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。
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邢台县仍属邢台专区。
1958年4月23日,撤销邢台专区,邢台县改隶邯郸专区;同年12月20日,将邢台市和沙河县并入邢台县。
1960年5月3日,又撤销邯郸专区,改归邯郸市辖。
1961年5月23日,复设邢台专区,邢台县还属;同年7月9日,析置邢台市和沙河县,邢台县即复原制,仍属邢台专区。
1970年,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,继辖邢台县。
1993年7月,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,改称邢台市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