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乐历史悠久。
早在新石器时代,境内已有人类活动。
上古为冀州之城。
周为鲜虞国,春秋时,属中山国。
战国初属魏。
赵惠文王三年(前296)灭中山,属赵。
秦为上古,巨鹿二郡也。
汉景帝中元二年(前148)置新市县,属巨鹿郡。
新莽时(9-24)改新市为市乐。
东汉及魏、晋、后魏属中山国或时为中山郡。
北齐、后周属鲜虞郡。
隋开皇十六年(596)析置新乐县。
大业元年(609)省新市入九门县,大业三年(607),属博陵郡。
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废新市县为新市镇,属新乐县。
唐及五代属定州。
宋、金、元属中山府。
明因之隶真定府、定州。
清代先属定州,雍正二年(1724)改定州为直隶州,仍领新乐县。
雍正十二年(1734)还属正定府。
民国年间,属定州。
民国十七年(1928)废道,直隶省改名河北省,辖新乐。
抗日战争时期,属冀西三专区。
1940年上半年,冀西三专区改称晋察冀边区第五专区,辖新乐县。
下半年,新乐县改属冀中区第八专区。
1944年春,改属冀中区第七专区。
1946年改属冀中区第十一专区。
1948年,新乐县属冀中区第九专区;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,新乐县属河北省定县专区。
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仍属定县专区。
1954年4月24日改属石家庄专区。
1958年10月10日行唐县并入新乐县。
1960年5月3日撤销石家庄专区,新乐县改属石家庄市。
1961年5月23日复设石家庄专区,辖新乐县。
1962年3月27日行唐县划出,各恢复原县建置。
1967年石家庄专区改称石家庄地区,辖新乐县。
1992年10月8日撤销新乐县设立新乐市(县级)。
1993年6月19日,撤销石家庄地区,新乐市改为省直辖,由石家庄市代管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