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国时期,此地是宝清对外的唯一门户,商业较为繁荣,故称“小街”。
又因地处七星河下游沼泽地,又名“下河沿”、“星河镇”,为宝清县第五区驻地;东北沦陷后,星河镇为第五保;1939年改设星河村;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;1947年设置七星河区;1950年改隶第六区管辖;1956年7月,撤区划乡,设置七星河乡;1958年8月,改称七星河人民公社;1984年5月,改为七星河乡;2001年撤乡并镇时,七星河乡与建平乡合并为七星河乡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