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为密山县城子河村,东北沦陷后期,划归鸡宁县管辖。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城关区。
1949年8月,划归鸡西县鸡冠区管辖。
1950年7月改隶第二区。
1956年5月,撤区划乡,设置城子河乡。
1957年3月,划归鸡西市郊区工委直辖。
1958年9月,成立卫星人民公社。
1960年3月,将城镇、农村及煤矿合并成立城子河公社。
1964年12月,撤销城子河公社,社企分开,农村生产大队成立长青公社。
1970年,撤销长青公社,1980恢复长青公社。
1984年3月,改为长青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