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安区是牡丹江形成市区最早的地方。
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中东铁路牡丹江站竣工营业,车站周围逐渐形成了部分街道。
1935年,称“旧市街”。
1937年设置牡丹江市后,相继设立中区、南区和工场区。
1945年始设新安区。
但“新安”与“西安”发音接近,为避免发生混淆,1947年6月将新安区改为东安区。
1952年1月,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一部分改设第二区。
1956年9月撤区,原区境改设长安、七星、工场街道办事处。
1958年1月撤销街道办事处,复设东安区。
1960年8月,改称东安人民公社,并将兴隆、东村两个农村公社划入“实行城乡结合”。
1962年1月,将两个农村公社划出,同年5月复设东安区。
1968年更名东风区。
1970年初,从东风区和爱民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设立前进人民公社,并将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。
同年10月,胜利人民公社改称东风区。
1980年6月,东风区改为东安区。
1997年9月30日,原郊区管辖的东村乡、兴隆镇划入,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