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宣统元年十一月(1909年12月),于金山口(亦称库口)设置呼玛尔河总卡官,管辖上下卡伦,由瑗珲兵备道统辖。
中华民国初年,划归呼玛厅设治局管辖,并为治城。
1914年7月,呼玛“改局为县”,将金山口改为金山镇。
东北沦陷时期,为金山镇保。
1947年设置金山区,后改为第二区。
1956年撤区划乡,设置金山乡。
1958年9月,改称金山人民公社,翌年并入兴华公社。
1961年从兴华公社划出,恢复金山公社。
1984年初,改为金山乡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