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为杜尔伯特旗游牧地,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。
清末,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属安达厅辖境。
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(1908),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准,拟在大林家店设置林甸县。
后因“垦户未集,地利未辟”,从缓设置。
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2年10月,于安达厅北境东集镇(原称“大戚家店”,今林甸镇)设置东集镇稽垦局,办理放荒招佃和督垦事宜。
翌年,于大戚家店东1里处丈放街基筑城(今林甸镇)。
1914年1月1日,将东集镇稽垦局改设林甸设治局,隶属龙江道。
1917年7月13日,黑龙江省长令,将林甸设治局改为三等县,并委官和颁发印信,代理县知事于7月14日启用印信,正式改为林甸县。
同年8月21日,北京政府照准,1923年后,与依安、泰康、安达等邻县(设治局)进行过区划调整。
1929年2月,撤销道的建制,改由黑龙江省直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。
1945年“九三"抗日战争胜利后,划归嫩江省管辖。
1947年2月至9月,曾隶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。
1949年5月,黑嫩两省合并后,求属黑龙江省管辖。
1954年8月,划归新设嫩江专区管辖。
1956年将西南部的第八区划归杜尔伯特旗。
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改由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1985年1月,正式撤销嫩江专区,复归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1992年8月21日,国务院批准,划归大庆市领导。
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,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