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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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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民国初年,在通往省城的大道旁设有三合店,后来开荒建屯,遂称“三合”。

1914年11月,划归林甸设治局,隶属北乡管辖。

1917年7月,隶属林甸县第四区管辖。

东北沦陷后,初隶长发保,后隶福发村管辖。

1939年1月,设三合村。
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3月,设置三合区。

1947年将富裕县的二十棵树屯划归林甸县,隶属三合区。

后将三合区改为第五区。

1956年3月,设置三合乡。

1958年9月,将三合、双发(部分)等乡合并成立鱼米之乡人民公社。

1959年2月,改称三合公社。

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曾更名为东升公社。

1984年改为三合乡。

2014年根据国家政策“撤乡变镇”三合乡更名为鹤鸣湖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