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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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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民初,相继垦荒立屯,先后隶属安达厅和安达县管辖。

1914年11月,划归林甸设治局管辖。

1917年7月以后,隶属林甸县第四区管辖。

东北沦陷后,初隶吕地保管辖,后隶福发村管辖。
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3月,隶属福发区管辖。

1947年6月,改隶第六区管辖。

1956年3月,由太平、新胜、联合、学田4个村合并,设置四合乡。

1958年9月,将四合(包括福发乡)乡与永合、新建、双发(部分)3乡合并,成立永新人民公社。

1959年2月,改称四合公社。

1967年改称文革公社。

1981年6月,恢复四合公社名称。

1984年改为四合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