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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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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分属三姓副都统、宁古塔副都统。

清末民初,此地有“森林之口”之称,并形成林子口小屯(今林口镇),又称中亮子。

1934年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,取名“林口站”。

1936年林密线铁路正式运营后,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。

1939年6月1日,伪满决定以勃利县、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,伪县公署驻林口街,隶属东安省。

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。

1945年5月,改隶东满省,同年11月划归合江省管辖。

1946年4月,改隶绥宁省管辖。

同年5月,绥宁省决定,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合并设置五林县,县政府驻五河林(今五林镇)。

同年10月,改属牡丹江专区。

1947年2月,从五林县划出恢复林口县,隶属合江省,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。

1948年7月,划回合江省。

1949年1月,撤销刁翎县(原由依兰县析置),并入林口县。

同年5月,划归松江省管辖。

1954年8月松、黑两省合并后,由黑龙江省直辖。

1956年3月,将原海林县的五林、朱家沟、二道河、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,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。

1957年1月,将麻山、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。

1962年10月,将柴河、二道河子、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。

1983年9月,改由牡丹江市领导。

2007年12月,将五林镇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,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。
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