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国时期,隶属龙江县第三区管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文固达乡保,1938年4月改设文固达村。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6月隶属文固达区,1948年改隶第七区,1954年划归第一区管辖。
1956年3月,并村划乡,设置大坑乡。
1958年6月,将文固达乡并入大坑乡,同年9月改称巨宝人民公社。
1968年文革期间改为红旗公社,1970年因重名重新改回巨宝公社,1979年改为哈拉海公社。
1984年5月,改为哈拉海乡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