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同治初年(1862)称“喀拉屯”。
清光绪十六年(1890)称“哈拉坑子"。
1947年建立村政权改称今名。
共和镇一带,清代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。
清末,先后隶属黑水厅和龙江府管辖。
中华民国时期,隶属龙江县第三区管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达胡店乡保,后改隶达胡店村。
1945年"九三"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8年分隶龙江县第七区和第八区管辖。
1954年10月,划归齐齐哈尔市,隶属达呼店区管辖。
1956年5月,并村划乡,设置共和乡。
1958年12月,改称华丰人民公社共和管理区。
1961年8月成立共和农业分社,1965年改称共和人民公社。
1984年1月,改为共和乡。
1990年9月,改设共和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