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 : 黑龙江 > 牡丹江市

黑龙江牡丹江市历史沿革

[移动版]

唐属渤海国。

金属胡里改路。

明属奴儿干都司。

清代属宁古塔将军辖区。

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修筑中东铁路,在此地建火车站,因车站南临牡丹江,遂取名“牡丹江站”。

清末添设民官后,隶属宁安府管辖。

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。

1920年以后,在牡丹江车站周围丈放街基,人口不断增加,店铺日益兴起,逐渐形成集镇。

1936年12月,图们江至佳木斯铁路全线通车后,牡丹江新站(今牡丹江站)落成,成为南北的交通枢纽。

1937年7月1日设牡丹江省,12月1日设牡丹江市,为牡丹江省省会,“牡丹江”正式成为政区名称,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省管辖。

1943年10月为东满总省省会。

1945年5月为东满省省会。

1946年4月改隶绥宁省管辖,并为绥宁省省会。

同年10月,隶属牡丹江专区管辖。

1947年8月隶属牡丹江省管辖,为牡丹江省省会。

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,划归松江省管辖。

1949年12月,将牡丹江市郊区部分村屯分别划归海林、穆棱两县。

1954年8月,由黑龙江省直辖。

1956年3月,将原海林县兴隆区的江南、乜河、下乜河、兴隆、海浪和柴河区的桦林、工农、互利、铁岭等9个村划归牡丹江市管辖。

1958年8月,牡丹江市由牡丹江专区管辖,同年10月将宁安县温春公社划归牡丹江市管辖。

1966年2月,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,1968年4月又改由牡丹江地区管辖。

1983年9月3日,撤销牡丹江地区,实行地市合并,将原牡丹江地区的宁安、海林、密山、林口、穆棱、东宁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。

同年10月,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。

1992年10月,密山市划归鸡西市代管。

1993年6月,虎林县划归鸡西市管辖。

牡丹江市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