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初,分属齐齐哈尔、墨尔根副都统辖区,为布特哈总管所属游牧区。
清康熙三十年(1691),由布特哈总管管理该处八旗事宜。
清光绪二十年(1894)布特哈总管改设副都统,将布特哈副都统衙门移驻博尔多站(今讷河老站)。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属东布特哈,并于博尔多站东北1公里处建立街基筑城。
清宣统二年(1910)设置讷河直隶厅,隶属黑龙江行省。
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3年1月28日,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。
1914年8月,将讷河县划归龙江道管辖。
1915年3月,将讷河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克山设治局。
1929年2月,裁撤道区建制后,改由省直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。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嫩江省管辖。
1949年5月,黑、嫩两省合并后,划归黑龙江省管辖。
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后,归嫩江专区管辖。
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,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销嫩江地区,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1992年9月2日,国务院批准,撤销讷河县,设立讷河市(县级),改由省直辖,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