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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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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初,分属齐齐哈尔、墨尔根副都统辖区,为布特哈总管所属游牧区。

清康熙三十年(1691),由布特哈总管管理该处八旗事宜。

清光绪二十年(1894)布特哈总管改设副都统,将布特哈副都统衙门移驻博尔多站(今讷河老站)。
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属东布特哈,并于博尔多站东北1公里处建立街基筑城。

清宣统二年(1910)设置讷河直隶厅,隶属黑龙江行省。

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3年1月28日,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。

1914年8月,将讷河县划归龙江道管辖。

1915年3月,将讷河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克山设治局。

1929年2月,裁撤道区建制后,改由省直辖。

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。
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嫩江省管辖。

1949年5月,黑、嫩两省合并后,划归黑龙江省管辖。

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后,归嫩江专区管辖。

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,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
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销嫩江地区,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。

1992年9月2日,国务院批准,撤销讷河县,设立讷河市(县级),改由省直辖,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。
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