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甸村[Xīndiàncūn]位于牛家镇政府所在地东北12公里处。东邻阿城区,西邻镶白村,南邻兴隆乡,北邻兴福村和阿城区。东经126°51′14″;北纬45°24′53″。耕地面积12 720亩,全部为旱田。现有503户,户籍人口2 010人,其中少数民族45人。
伪满时期新甸属双城县爱本村(今兴隆乡连二红旗村)所辖。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拉林县第三区,1949年3月划入拉林县第五区。1956年为五常县镶白乡兴旺管理区。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为五常县牛家人民公社新甸生产大队。1984年实行乡村制后改称牛家乡新甸村.
1991年11月新甸大队划出杨家、柳家、赵家炉3个自然屯为新民大队,2001年8月村级行政区划调整,新甸、新民两村又合并为新甸村。全村辖杨家屯、前窑、后窑、新甸、赵家炉、柳家屯、田水井屯7个自然屯。
赵家炉屯
赵家炉屯[Zhàojiālútún]位于牛家镇政府所在地东北12公里处,是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。东与柳家屯接壤,西邻民旗村白麻窝棚屯,南靠兴隆乡镶蓝旗屯,北邻新甸屯。东经126°51′14″;北纬45°24′53″。现有79户,户籍人口198人,其中满族24人。耕地面积1 880亩,全部为旱田。
清•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,由山东迁来的赵姓家族在此地开了一个铁匠炉。后附近零星散户为了方便打制铁具而搬到此处,因而成屯,称为赵家炉屯。
新甸屯
新甸屯[Xīndiàntún]位于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西北1公里处。东邻前窑屯,西与镶白村正蓝屯接壤,南与赵家屯接壤,北靠阿城区。东经126°51′14″;北纬45°24′53″。现有122户,户籍人口300人,其中少数民族35人。耕地面积1 980亩,全部为旱田。
清•乾隆二十七年(1761年),吉兴寺大庙建在此地,曾繁荣一时,烧锅、油坊、银匠铺先后开张,花子店、旅店、饭店、小卖店应运而生,故称为“新店”,后逐渐演变为新甸屯。
位于牛家满族镇新甸村和原正蓝村北的花园沟有金国御花园遗址。据传说,是金国金兀术为其妹金华所修的御花园。这里离上京会宁府(俗称白城子)仅15公里,是金国京城的近郊区。昔日,奇花异草,争姘斗艳,美不胜收。金末元初,花园废弃。1958年农民在犁地时,发现了瓦砾、石器和金属器具,据省文物部门考证,认定此乃金代物品,并由此证明此地确为金国御花园遗址。
该屯的曲长军,黑龙江省公安厅任宣传处调研员至今。曾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,三等功四次,嘉奖多次。曾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模范、禁毒先进个人称号。
曲长凯,曾任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某处处长(副处级),齐齐哈尔交通银行副行长(挂职)。
柳家窝棚屯
柳家窝棚屯[Liǔjiāwōpenɡtún]位于村委会所在地东0.5公里处。东邻杨家屯,西与赵家炉接壤,南靠兴隆乡。东经126°51′38″;北纬45°23′42″。现有110户,总人口270人,其中满族10人。耕地面积2 655亩,全部为旱田。
清•乾隆二十四年(1758年),柳氏家族从辽宁省热河县逃荒来到此地,在此垦田定居,搭建窝棚。后此地逐渐形成屯落,取名柳家窝棚屯。
前窑屯
前窑屯[Qiányáotún]位于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北3.5公里处。东靠阿城区新和屯,西与新甸屯接壤,南面是柳家屯,北面是后窑屯。东经126°51′13″;北纬45°25′04″。现有46户,户籍人口198人,耕地面积1 195亩,全部为旱田。
清•乾隆年间,新甸屯的住户曾在此处开设砖瓦窑厂。后有居民搬来居住,此地逐渐形成屯落,因在屯南不远处还有一个屯,故此屯称为前窑屯。
后窑屯
后窑屯[Hòuyáotún]位于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北3.7公里处。东面与阿城区新和屯相邻,南面是前窑屯,北面与阿城区蓝旗屯相邻。东经126°51′13″;北纬45°25′04″。现有46户,户籍人口161人,耕地面积1 185亩,全部为旱田。
此地原是一片未开垦的荒地,并无人居住。后几户汉族人家自关内闯关东来到此地,在此垦荒种地,这里逐渐形成屯落。因此屯建屯比前窑屯晚,且位于前窑屯北,故名后窑屯。但此屯中并无人开设砖瓦窑厂,只因地理位置而命名。
该屯的孟宪文,曾任鹤岗市工业局局长。
田水井屯
田水井屯[Tiánshuǐjǐnɡtún]位于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2公里。东邻前窑屯,西邻镶白村,北邻新甸屯。现有18户,户籍人口76人,其中少数民族11人。耕地面积114亩。
此屯早时有一口水井,打出的水味道甘甜,由此得名甜水井。后因人们便于书写改名田水井。
杨家屯
杨家屯[Yánɡjiātún]全名杨家窝棚屯,位于新甸村村委会所在地东1.5公里处。东邻阿城区双风乡新城屯,西邻柳家窝棚屯,南邻兴隆乡三姓屯,北邻阿城区新和屯。现有83户,户籍人口324人。耕地面积2 046亩。
清•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,杨姓人家自关内逃荒到此地,垦荒种地,建窝棚居住。后陆续迁来其他姓氏的人家到此地定居,由此便形成屯落,因而得名杨家窝棚屯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