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属宁安县管辖。
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,隶属海林区管辖。
1948年9月,新海与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,仍隶海林区,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。
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,划归宁安县管辖。
同年5月,设置海南朝鲜族乡。
1958年9月,改称海南人民公社。
1962年10月,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。
1984年3月,改为海南朝鲜族乡,是海林县朝鲜族聚居区之一。
2009年11月22日,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。
名称故名海南。
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