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。
1937年12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,曾是掖河区的一部分。
1942年增设汉阳特别分区。
1945年,始设阳明区,管辖两个街道和两个行政村。
1948年5月,撤销阳明区,将原辖街道和农村分别划归七星区和铁岭区管辖。
1970年初,以东风区和爱民区各一部分区域成立前进人民公社,同年10月改为阳明区。
1980年4月,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阳明区为县级区建制。
1997年9月30日,撤销牡丹江市郊区,将其管辖的铁岭镇、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2007年7月,将穆棱市所属的磨刀石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同年12月,将林口县所属的五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