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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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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。

1937年12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,曾是掖河区的一部分。

1942年增设汉阳特别分区。

1945年,始设阳明区,管辖两个街道和两个行政村。

1948年5月,撤销阳明区,将原辖街道和农村分别划归七星区和铁岭区管辖。

1970年初,以东风区和爱民区各一部分区域成立前进人民公社,同年10月改为阳明区。

1980年4月,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阳明区为县级区建制。

1997年9月30日,撤销牡丹江市郊区,将其管辖的铁岭镇、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
2007年7月,将穆棱市所属的磨刀石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
同年12月,将林口县所属的五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