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万历九年《彰德府续志》有“洪河共八里”的记载。
清康熙年及乾隆年《安阳县志》均有洪河屯的记载。
民国仍之,沿称至今。
这一带清末属安阳县洹北乡,民国初改称洹北区,1946年解放,改编为安阳县第四区。
1954年9月,安、邺两县合并,安阳县四区仍之,区公所仍在洪河屯。
1955年8月,改为洪河屯区。
1958年7月,建立洪河屯乡。
同年9月,建立先锋人民公社,驻洪河屯。
1961年先锋人民公社南部划归安阳市,北部改称洪河屯公社。
1984年夏,复称洪河屯乡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