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属卢店保。
清属卢刘里。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。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四区。
1958年,曾为东风人民公社崔岗大队,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崔岗大队。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四区。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卢店人民公社崔岗大队。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卢店乡崔岗村民委员会。
1993年撤乡置镇,为卢店镇崔岗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