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前属白雀县。
1949年5月白雀县与光山县合并,属光山县第二区斛山区。
1951年属第十区斛山区。
1957年属斛山乡。
1958年属梅岗生产大队。
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。
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,属斛山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属斛山区。
1962年划属砖桥人民公社。
1963年,梅岗、蔡庄、郭大楼合并为蔡庄生产大队,属砖桥人民公社。
1975年从蔡庄生产大队划出,为梅岗生产大队,属斛山人民公社管辖。
1983年4月梅岗生产大队改为梅岗村民委员会,属斛山乡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