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属高陌里清正保。
1932年属第七区晏河区。
1936年属罗陈区黄乡联保。
1941年属马畈乡管辖。
1949年1月属光山县马畈区;同年7月,属第五区五岳区。
1950年为马畈区余庙乡。
1951年余庙乡划分为余庙和王畈两个乡,属第五区马畈区。
1953年为余庙和王畈又合并为余庙乡。
1955年12月属马畈区长兴镇中心乡。
1958年4月成立贺岗生产大队,属长兴镇乡。
1958年8月属长兴镇公社。
1958年11月为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管理区长兴镇生产大队贺岗中队。
1959年2月撤销新弦人民公社,恢复长兴镇公社。
1961年长兴镇公社撤销,属马畈区。
1962年5月划属仙居人民公社。
1976年贺岗自然村划属高塆生产大队。
1982年7月9日贺岗生产大队更名为余庙生产大队,属之管辖。
1983年4月,余庙生产大队改为余庙村民委员会,属仙居乡管辖。
1986年属长兴镇管理区管辖。
1988年6月属长兴镇乡。
2005年,撤销长兴镇乡,划属仙居乡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