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瀍河民族乡政府撤销,成立“政社合一”的红旗人民公社。
1958年瀍河回族区改为瀍河人民公社,白马寺人民公社划归瀍河人民公社领导,称为瀍河农业人民公社,下设3个管理区,即农业、林业和蔬菜管理区。
1961年白马寺农业人民公社和瀍河农业人民公社,划分为白马寺、帽郭、马坡、旭升4个农业人民公社。
1965年马坡、旭升两个农业人民公社合并为瀍河农业人民公社。
1968年洛阳市革委将瀍河农业人民公社移交郊区,作为郊区的一个乡存在,即瀍河人民公社。
1984年更名为瀍河回族乡,属瀍河回族区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