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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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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康王时期(公元前1004~公元前967)称“夹”,为成周(雒邑)畿内地。

春秋名郏邑,先属郑,后属楚。

战国初属晋,后归韩。

秦置郏县,隶颍川郡。

东汉建武六年(30),废郏县并入父城县。

建安中(196~219)复置郏县,属汝城郡。

西晋隶襄城郡。

东晋十六国,先后隶前赵、后赵和东晋。

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),改郏县为龙山县,隶顺阳郡。

隋开皇初,改龙山县为汝南县。

开皇十八年(598),改汝南县为辅城县。

大业四年(608),改辅城县为郏城县。

蒙古至元三年(1266年),废郏城县为黄渠镇,入梁县。

元大德八年(1304年),复置郏县,隶汝州。

明成化十二年(1476年),改隶汝州直隶州。

清代沿明制。

民国初,先后属河陕汝道、豫西道、河洛道。

民国16年(1927),改隶豫西行政区。

民国21年(1932),改隶第五行政督察区。

民国33年(1944)5月,日军占领郏县。

民国34年(1945)7月,河南人民抗日军第六支队收复禹郏交界地区,在禹郏交界带置禹郏县,县治曹沟村,同年10月撤销。

新中国成立初,先后属豫陕鄂边区第五专区、豫西区第五区。

1949年3月,改隶许昌专区。

1986年3月,改属平顶山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