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,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邮政局命名洛宁县为第四批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。
2022年11月,洛宁县被确定为2022年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。
2022年1月,洛宁县入选河南省双拥模范城(县、区)。
2021年11月,洛宁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(区)。
2021年10月,生态环境部命名洛宁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。
2021年8月,国家商务部公布了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,洛宁县名列其中。
2021年8月,洛宁县被命名河南省2020年度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。
2021年6月,洛宁县入选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洛宁县人口数量为38.6万人,位列洛阳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位,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18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407位。
2021年1月,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—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,洛宁县上榜。
2020年9月,河南省政府食安委命名洛宁县为第三批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(市、区)。
2020年7月,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洛宁县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。
2019年3月,洛宁县上榜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名单。
2017年10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洛宁县为2017年国家园林县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