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8年前平乐乡隶属洛阳县为平乐区。
1948年解放后,为洛阳第三区,区政府设在凤台村。
1949年迁至平乐村,全区下设29个乡。
1952年划第三区,北部为洛阳县第十一区。
1955年撤销洛阳县制,划归孟津县,后改为平乐中心乡。
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,平乐和送庄乡合并为平乐人民公社。
1961年改为平乐区。
1962年撤销区,送庄公社单独设立,其它3个公社合并为平乐公社。
1984年改公社为乡。
1993年撤乡设镇为平乐镇。
2021年撤销孟津县、吉利区,设立孟津区,平乐镇属孟津区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