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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平顶山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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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为豫州地。

殷商时应龙氏部落封国于此。

西周为武王宗室应侯封地,春秋战国时期分属郑、楚、晋、魏、韩。

秦统一后,今境分属颍川郡、三川郡、南阳郡。

汉改三川郡为河南郡,北部仍属颍川郡。

晋析颍川郡置襄城郡,分属河南郡、襄城郡、南阳郡。

南北朝时先后分属鲁阳郡、襄城郡、南安郡、汝北郡、汝南郡、顺阳郡、汉广郡。

隋代分属襄城郡、颍川郡。

唐代先后分属汝州郡、许州郡、襄城郡。

宋元明清时期分属汝州、许州、裕州。

1912年,属河洛道、汝阳道,后分属豫南道、豫东道、豫西道。

1949年后逐步发展为以煤炭为主的新兴工业城。

1954年成立平顶山煤矿筹备处。

1955年建立矿区。

1956年由宝丰县析出井营乡、西高皇乡、姚孟乡,叶县析出大营乡、东高皇乡并入平顶山矿区。

1957年设平顶山市。

1958年宝丰县留村乡、叶县北渡乡划入,属许昌专区。

1960年宝丰县撤销,划入平顶山市。

1961年析出复置宝丰县,属许昌专区。

1964年3月平顶山市复为平顶山矿区,6月改为平顶山特区。

1968年复为平顶山市。

1971年韩梁矿区与宝丰县薛庄乡划入。

1977年舞钢工区划入。

1979年舞钢区划出,属许昌地区。

1982年复属平顶山市。

1983年原许昌地区的鲁山、宝丰、叶县3县划入平顶山市。

1986年原许昌地区的襄城、郏县2县,洛阳地区的临汝县划入。

1997年襄城县划出,属许昌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