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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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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为沬邑。

夏为冀、兖二州之域。

殷商晚期为国都,帝乙、帝辛时更名朝歌。

西周初武庚、卫先后都于此。

春秋为朝歌邑。

战国属魏。

秦属三川郡。

西汉置朝歌县。

东汉因之。

三国魏置朝歌郡。

晋时为县,属冀州汲郡。

南北朝刘宋改朝歌县属司州部河内郡。

北魏分朝歌西北置临淇县,属林虑郡。

东魏复置朝歌县,分朝歌北为魏德县。

北周汲郡治此。

隋时属卫州,分朝歌东南置清淇县,后废清淇县和朝歌县,改置卫县,汲郡治此。

唐代置清淇县。

后几经废、置。

北宋先后属安利军、黎阳县、浚州通利军。

金属浚州。

元代于鹿台乡置淇州。

明洪武元年(1368)改淇州为淇县,1913年属河南省豫北道,后改属河南省河北道。

1927年直属河南省。

1933年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。

1949年属平原省安阳专区。

1952年属河南省安阳专区。

1954年并入汤阴县,原淇县城关改为朝歌镇。

1959年属新乡专区。

1962年复置淇县,属安阳地区。

1983年属安阳市。

1986年属鹤壁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