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周属楚;秦属颖川郡;汉高帝四年(公元前203年)属朗陵县;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属朗山县;北宋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属确山县;清初为确山县东七保留庄;1922年属留庄区;1941年设立留庄乡;1949年改为留庄中心乡;属确山县第六区;1958年11月设立留庄人民公社;1960年属邢河管理区;1983年底改留庄乡;1988年12月2日根据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确山等县撤乡建镇的批复》(驻地民字〔1988〕37号)文件,撤乡建镇,建立留庄镇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