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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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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商属豫州,东周属王畿之地。

春秋先后属郑、楚、韩、魏、秦。

秦置梁县。

汉晋沿袭。

隋、唐、北魏置符垒县。

宋、金、元时期境区变属龙山、龙兴、梁县、鲁山、汝州、宝丰等县管辖。

明成化十一年(1475)由汝州划出归宝丰,属永宁乡。

清康熙年间属汝州余屯里大营镇。

1912年分属宝丰县大营镇和鲁山县鲁北乡。

1935年划归宝丰县第三区。

1947年属宝丰县第二区。

1956年属大营中心乡。

1960年撤宝丰县,属平顶山市。

1960年属韩庄矿区城市人民公社。

1961年属宝丰县,将韩庄、南顾庄2个公社共12个大队划属平顶山市。

1971年析鲁山县11个大队成立五七公社,与梁洼、韩庄、高庄、大庄4个国营煤矿共同设立平顶山市西区。

1973年撤销西区,五七公社属平顶山市郊区,余区域合并设立韩梁街道属平顶山市新华区。

1977年复西区。

1979年再撤。

1982年复设西区。

1997年撤西区,设立石龙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