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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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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属冀州。

商属畿内。

西周属鄘国。

春秋属晋地。

战国属魏。

秦属三川郡汲邑。

汉元鼎六年(前111)改新中乡为获嘉县。

隋开皇六年(586)割获嘉、汲县二邑地置新乡县。

1948年为新乡市第二区。

1949年增设第四区。

1951年第二区改为第一区。

1953年撤销第四区,分别划入第一、二、三区。

1955年第一区改设新华区。

1959年成立新华公社。

1961年复为新华区。

1968年石榴园划入红旗区,红旗区部分区域划入新华区。

2003年辖区卫河以北区域划入郊区(现牧野区),原郊区平原乡的10个村、新乡县合河乡的4个村、大召营镇的7个村、洪门镇的5个村合并设立平原乡,划入新华区(现卫滨区)。

2004年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