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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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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商时属畿内牧野地。

周灭商后,先属鄘,后属卫。

春秋时改属晋。

战国属魏,始有汲邑之称。

秦为河内郡地。

西汉高帝二年(前205)始置汲县,属河内郡。

三国时属曹魏朝歌郡。

西晋泰始二年(266)属汲郡。

北魏于今市区置伍城县。

东魏兴和年间于此置义州。

北齐改伍城郡,废汲县入伍城县。

北周宣政元年(578)废汲郡。

隋开皇六年(586)改伍城县为汲县,属卫州。

大业三年(607)改属汲郡。

唐武德元年(618)再置义州,汲县属之。

四年废义州,属卫州。

贞观初为卫州州治。

金属卫州河平军。

元中统元年(1260)属卫辉路总管府,路治汲县,素有“南通十省,北拱神京”之称。

明、清属卫辉府,府治汲县。

1913年属河南省豫北道,道治汲县。

1927年废道,直属河南省。

1933年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。

1948年划城区及城郊部分村庄设立卫辉市,与汲县同属太行五专署。

1949年撤销卫辉市,复归汲县,属平原省新乡专区。

1952年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。

1983年属新乡市。

1988年撤销汲县,设立卫辉市(县级)。